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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渡众康公司700亩林下中药材规范化栽培示范基地项目通过验收

    信息发布者:汪琪2017
    2017-06-30 12:28:45   转载

    作者: 弥渡县农业局  普春香  信息来源: 弥渡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6/14 14:24:04

      2017年6月7日,应弥渡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由弥渡县农业局副局长杨永华任组长、局生物办主任周进任副组长组成的5人验收组,对弥渡众康公司700亩林下中药材规范化栽培示范基地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认真听取了弥渡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自德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项目实施情况中质疑问题进行了提问,实地考察了项目建设内容,核查了项目建设财务凭证等相关档案和痕迹资料。

    验收组认为:一是该项目建设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2017年4月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639.132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19.1325万元、申请到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报账制拨付到帐,专项资金按实施方案用于基地建设中的微喷工程、浇灌工程。二是项目内容按照实施方案已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690亩(灯盏花150亩,白芨200亩,滇黄精210亩,双参100亩,佛手30亩);建成中药材优质种苗生产基地10亩,收集滇黄精、白芨、滇重楼、双参、佛手、百合等濒危珍惜特色中药材资源86份;完成技术培训10期,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民180人(次);建成基地道路7.6千米,坝塘3座,水窖20座,库容7万立方米,小水窖100个,基地生产用房200平方米,大棚3000平方米;人畜饮水管道4千米。三是通过项目实施,预计可实现年产值647.5万元,增加农民工就业260人,带动周边群众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300亩,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任务;四是该项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款核算,财务支付合法合规,财务痕迹管理清晰。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同时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及档案管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为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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